第(1/3)页 萧立疯癫,令崔浩心有戚戚,天未黑之前,他挑着两担柴和三斤五花肉归家。 “浩哥儿...”当木柴一层层打开,苏芸喜上眉梢,“买肉啦。” “嗯,晚上吃肉,大块的。” “我现在做。”说话苏芸提着肉,喜滋滋向厨房走过去。 铃铛跟着端来温水,“浩哥,泡脚。” 崔浩点头,练武大半天,脚掌时刻都在抓地,又酸又痛,有人捏脚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。 ... 同一时刻,天黑时间,孙顺回到一栋豪华的房子里。 他见人就笑,逢人就客气打招呼,快步走向餐房找吃的。 一屁股在桌子前坐下,全身没了力气。 碗里有两个馒头、一碟咸菜,几口吃掉,孙顺心里叹气,这老丈人真的是太抠门了。 一家人伙食,每天不是馒头就是粥,佐以咸菜。 早前主动与老丈人提过一次,想每七天吃一次肉,结果招来连续一个月的嘲笑。 孙顺不止一次想,如果他不是赘婿,而是儿子,肯定不至于如此。 却也不能怪谁,大安王朝历来把赘婿当作下等人,让赘婿在军队里当苦役,冲在最前面当肉盾。 但也别瞧不起赘婿,文豪张迁、诗圣李富、名将颜邵,都是赘婿出身,他将来说不定也能文成武就。 自我开解一番,孙顺端着一盆热水来到卧房,在床边放下,给妻子洗脚。 胡芝微微闭着眼睛享受丈夫服务。 见妻子心情不错,孙顺说出心里想法,“芝姐,我想吃肉,你跟爹说说呗。” “吃肉?”胡芝呵呵两声,“我也想。” 孙顺还想说什么,门外响起咚咚的敲门声,“芝儿,爹有事和你商量。” 孙顺打开卧房门。 胡塘走进室内,在圆桌前坐下叹息道,“你大姐夫才死一个月,已经有三四家,派媒人来给你大姐说亲。” “哪三四家?” “一个是归家,一个是秋家,都说让你大姐当正室。可他们儿子,一个十四岁、一个十五岁,把算盘打到我的脸上了。” 胡芝关心问,“爹怎么想?” “我想给你大姐招一个跟脚夫....你大姐不同意。” 赘婿社会地位很低,比赘婿更低的是跟脚夫,谁都能踩一脚。 因此,但凡能活下去的男人,都不会当人家的跟脚夫。 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,愿意当跟脚夫的,质量基本都不怎么高。 “大姐怎么想?” 胡塘摇头,“她只说不同意。” “爹勿扰,女儿去和大姐说说。” 胡塘点头,“这个事儿要落地,否则总被人惦记,早晚会祸端。” 胡芝答应。 片刻,胡芝在隔壁小院见到大姐胡杏,小妹胡苗也在。 “姐...”胡芝在床边坐下,拉起大姐的手,“爹说...有人给你说亲。” 第(1/3)页